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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6-06 15:07:5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浏览次数:


  (十七)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升工程。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更好地发挥促进创意孵化、加强人才培养、推进产业融合、建设服务平台、培育文化品牌等功能,促其转型升级。依托国家级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实验区、自由贸易区等,推进资源整合,支持建设数个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园区。推进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园区基地数量,提高发展水平。


  五、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十八)落实相关经济政策。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制定和认定试点工作,确定企业创意设计费用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将《若干意见》提出的税收、土地、价格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经认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营业税免税政策。推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落实。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并享受相关政策。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推动落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各类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蓬勃发展。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纳入文化部文化金融合作工作框架、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的重点支持与服务范围。推动建立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提高文化保险产品开发力度和服务水平。


  (十九)营造创意创新环境。加强文化类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合理有效流通,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创新创意激励保障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创造环境,支持企业和个人加强产品研发和内容原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手段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挥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功能,培育公众文化创新创造意识。搭建各类文化交流平台,为文艺创作者、创意设计人才深入生活提供条件。积极推动创意社区建设。


  (二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创意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实施重点文化设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有效提升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各类文化设施经营管理水平。办好国家数字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国家原创动漫高级研修班、西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文化产业投融资实务系列研修班,组织全国演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分批次系统化轮训。鼓励依托工作室、文化名人、艺术大师,培养具有较强创意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将学艺者纳入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畴,并提供资金补助、免费培训等扶持。规范和鼓励举办国际化、专业化的创意和设计竞赛活动,促进创意和设计人才创新成果展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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