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超值满减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范本(1979)

发布时间: 2018-06-04 15:08:1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摘要: 本协定适用于以各自缔约国〔及其下属行政机关或地方当局〕名义征收的强制课税或课税减免,不论其征收的内容、种类和方式如何,...



协定序言

  (甲国)政府和(乙国)政府

  希望运用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提出的原则,从而消除此种双重征税或降低其作用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定的范围

  第一条 适用的人和版权使用费

  1.本协定适用于所有身为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居民的人。

  2.本协定适用于在一个缔约国产生而受益人为另一个缔约国居民的版权使用费。

  第二条 适用的课税


  备选方案之一

  1.本协定适用于以各自缔约国〔及其下属行政机关或地方当局〕名义征收的强制课税或课税减免,不论其征收的内容、种类和方式如何,只要此种课税或课税减免是征自版权使用费和按照版权使用费金额估算的,但对不按版权使用费金额计算的固定性质的课税,则应排除在外。  


  2.特别适用于本协定的现行课税应包括:

   (a)在(甲国)

    (1)〔可适用的所得税〕

    (2)〔可适用的其他税收〕

    (3)……

   (b)在(乙国)

    (1)〔可适用的所得税〕

    (2)〔可适用的其他税收〕

    (3)…… 

  3.本协定还适用于本协定签署之后为补充或取代现行课税而征收的、与第一款所述课税属同一性质〔或基本相似〕的未来税收。

  4.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于每年年初〕将各自的有关法律及其实施办法〔在上一年作出的〕的任何变动通报对方。


  备选方案之二

  1.本协定适用于以各自缔约国〔及其下属的行政机关或地方当局〕名义征收的课税,只要此种课税是征自版权使用费和按照版权使用费金额估算的,而不论其征收的内容或方式如何。



微信公众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