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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府发〔2015〕16号)

发布时间: 2018-05-22 14:50:1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摘要: 为大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积极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大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积极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机制创新、服务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形成想创、会创、能创、齐创的生动局面。到2017年,全市各类孵化载体达10家以上,面积达3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0家,科技创业者突破1000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引进培育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5个以上,基本构建起要素集聚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创业平台工程


 1.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加快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孵化园、飞地园区、大众创业园(回乡农民创业园)建设。各县(区)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至少建立1家以上孵化楼宇或创新创业园。支持建立一批满足创新创业需求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星创天地、创新创业俱乐部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利用工业用地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园申报省级财政补助,对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补助。各县(区)、巴中经济开发区要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新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WIFI接入服务。各县(区)对在农村建立星创天地的,要积极协调土地流转和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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