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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注册硕士阶段的学习
持有法国本科文凭的学生,经所申请的中国大学有关部门资格审查后,在满足中国学校的具体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专业领域内申请注册中国硕士阶段一年级课程。
5.4 注册博士阶段的学习
持有法国国家硕士文凭或具有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的学生,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可在其专业领域内申请注册中国博士学位课程。
第六条 联合培养博士生
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生事宜,将以附录形式处理。
执行方式
第七条
双方承诺互相提供本国高等教育体制运行和变化的信息。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4年。本协议可通过专项协议延长,经双方同意可对其进行修改。4年期满后,其执行情况将由中法教育混合委员会进行评估。
双方可以随时中止实施该协议,中止决定书面通知送达另一方6个月后生效。
本协议于2007年11月26日在北京签署,共四份文本,中法文各两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周 济)
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代表
( Hervé LADSOUS)
附件: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