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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1-09 09:49:46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测试视导员一般应具有语言学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普通语言学理论,有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有较丰富的普通话教学经验和测试经验。


  测试视导员在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下,检查、监督测试质量,参与和指导测试管理和测试业务工作。


  第十五条 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第十六条 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的普通话达标等级,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社会其他人员可自愿申请接受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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