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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斯认为,翻译同言语行为的所有形式一样,是一种符号现象,不能完全被抽象的模式说清楚,只部分地适应于演绎手段。形式化的假设无疑有助于翻译学的发展,因为形式模式是所有科学所追求的东西,但翻译学在这一方面现已达到饱和,迫切需要的是对具体翻译步骤进行详细的描写,而不是纠缠在各种理论模式的争辩中。就是说,理论家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特指理论的研究上。特指翻译理论 的任务乃是分析翻译中的具体活动,研究翻译过程所采用的方式,检验由普通翻译 学制定的一般理论和模式。特指翻译理论采取素材分析,面向两种具体语言的研究方式,制定原则以指导如下三方面的活动:(1)系统地描写、区分、解释两种具体 语言的翻译程序,主要关心两种语言中不能对号人座的句法、词汇以及社会现象, 即那些必须采用补偿译法加以处理、非字面对等的现象。(2)对与翻译学相关的话语进行分类。这里有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在微观场合层次即句子和宏观场合层次即句子以上的层次上对源文本作出说明;二是检验传译的方法是否有效,考虑话语句法、语义、语用等方面的因素。(3)提出译文质量的检验标准。简言之,只要从一般理论、特指理论和应用理论等方面着手,翻译学的研究就会得到完善的发展,翻译学的地位就会日益巩固。
(二)翻译应以语篇为基本单位。这是翻译研究中语篇语言学派的一种观点。简单地说,是要把范围大于句子的语篇结构当作研究的对象。威尔斯指出,语言交流总是以语篇形式而不是以句子形式出现的。翻译也是如此。译者所处理的不应是单个的词或句子而应是语篇,除非句子本身具有语篇的地位。翻译是一项产生 语篇的活动。它是在两种语篇之间进行的如何使用语言表达法的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词汇与语法这两个语言层次形成一种功能联合体,这联合体的构件不单是句子、从句、词组、单词和语素,更重要的是语篇。因此,如果给翻译下定义,最贴切的定义乃是:翻译是把源语篇变成最适当的对等的目标语篇。它要求译者在语法、语义、风格等各个层次上全面理解源语篇。每一语篇都有一个或几个基本的交际功能,具有相同基本交际功能的语篇可以组合成同一种语篇类型。在翻译中,对不同类型的语篇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也需要采用不同的衡量翻译是否对等的标准。例如,文学是一种语篇类型,科技文章也是一种语篇类型,但它们各有各的所指意义、联想意义或社会文化意义,各有各的遣词造句的具体方式,在读者身上也可以产生各种不同的语言与超语言的反应。
讨论至此,有一点值得指出:就是随着1990年东德与西德的统一,如今翻译理论界似乎不再热中于谈论所谓的“莱比锡派”和“萨尔派”了。虽然这些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如卡德、纽伯特、威尔斯等等,至今仍然活跃于德国翻译理论界,其译论作品也仍然有着重要影响,但他们的名字现在多半不是与“莱比锡派”和“萨尔派”,而是与他们各自理论或思想的基本性质联系在一起。例如,如果我们谈到卡德、纽伯特,就会联想到德国翻译研究中的交际学派;如果谈到威尔斯则会联想到德国的翻译科学派,等等。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谈论当代德国的翻译学派,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翻译的功能学派,也就是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目的学派。这是20世纪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学派,创始人弗米尔于1978年在《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Ein Rahmen fiir eine allgemeine Translationstheorie)一文中,针对语言学派等各种重形式的翻译理论的薄弱环节,率先提出重社会 文化及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理论以后,首先得到学术同仁赖斯的响应和合作,随后又得到他们两人的众多弟子或追随者如诺德(Chritiane Nord)、豪思(Juliane House)、安曼(Margret Amman)、荷尼格(Hans Hoenig)等人的支持,进而形成了迄今德国最有影响力的一个译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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