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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最高50万!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申报即将启动

发布时间: 2024-02-05 16:27:29   作者:深圳人社   来源: 神州学人网   浏览次数:
摘要: 留创园申请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应当用于完善留创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


  一等资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二等资助金额上限为30万元,三等资助金额上限为10万元,预计本轮共资助13家单位,哪些主体可以申报?如何申报?咱们接着往下看!


  一、申报主体

  深圳市各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服务机构(在深圳市注册的从事与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服务相关的中介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


  二、申报项目范围

  留创园申请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应当用于完善留创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完善园区所需设备、软件,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创业导师、政策宣讲、项目申报、市场推广与对接、媒体宣传、产业对接、投融资、公共技术平台、技术转移、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等服务。

  服务机构申请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应当用于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对接、举办与引进留学人员相关的展会活动。


  三、资助等次及标准

  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资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家;

  二等资助金额上限为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5家;

  三等资助金额上限为1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5家。

  资助金额为实际发生的费用,且不超过经审核实际经费支出的80%和前款规定的资助金额上限。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及资格审核

  申请单位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申报”,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预算金额和资金使用范围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专家评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从申报项目规划、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平台建设、项目效果、项目投入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建议。


  (三)审核及公示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专家的评审建议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并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区人力资源部门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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