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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源开发和利用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加强规划和制度引领,制定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和保护规划,编制实施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杭黄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等规划,完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建设方案,发布新版《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印发《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出台十四部门关于露营旅游休闲的指导意见。不断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23个省(区、市)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新评定12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4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出首批53家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2家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14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品质,推出第四批298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发布“乡村四时好风光”系列主题线路369条。广西大寨村和重庆荆竹村成功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名单。推出8条长城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推出《山水间的家》《正大综艺—不看不知道,山河真美妙》节目。开展“美丽中国 美好生活”国内旅游推广活动,实施“跟着季节游中国”“城市巡游记”专项推广,开展第二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展播。发布《智慧旅游场景应用指南(试行)》,开展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开展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建设工作,举办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红色讲解员进校园活动达1.1万余场次,覆盖大中小学生4700万人次。
2022年末,全国共有A级景区14917个,直接从业人员147万人,全年接待总人数26.3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18.5亿元。
2022年,国内旅游总人次25.30亿,同比下降22.1%。国内旅游收入(旅游总消费)2.04万亿元,同比下降30.0%。
六、产业与科技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启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携行计划”,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公布第二批123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惠民行动计划。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推动5G、超高清等技术广泛应用,推动国有文艺院团开发《抗战中的文艺》线上演播、《只此青绿》数字艺术品等项目。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培育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联合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在江西景德镇组织举办“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陶瓷文创专题)。联合日本经济产业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举办第15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支持举办东亚电竞交流活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统计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举办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建立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文化和旅游企业“白名单”等政策措施,争取基础设施政策性开发性贷款支持,推送30余家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171个重点项目。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纳入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1237个项目纳入备选名单,项目总投资2461亿元。完成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推荐工作,由我部推荐的10个地市纳入国务院办公厅激励地市名单。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1805亿元,比上年增长0.9%。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3860亿元,比上年增长5.3%。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认定12个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资助14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推进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定发布“长安十二时辰+大唐不夜城”唐文化全景展示创新实践、“建筑可阅读”——上海文旅融合创新实践、舞蹈诗剧《只此青绿》的创新实践等三项文化和旅游最佳创新成果。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推动出台舞台装备、旅游厕所、旅游度假区、旅游民宿等国家标准4项、立项1项,发布演出安全、出境旅游领队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7项、立项30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大项目立项18个、年度项目立项219个,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立项51项。实施“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项目36个。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体系建设。加强高校共建工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入选115个项目。举办第七届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招生54人。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招生24人(本科)。
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2022年,推动完善顶层设计,高规格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确定“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推动出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意见》,修订实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出台《“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取得新突破。推进夏文化、高句丽等18项“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发布旧石器考古与人类起源研究、殷墟考古与甲骨文研究等17项重要成果。加强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23个省市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组织建设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实施“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评定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常态化,29件流失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启动流失海外文物数字复原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圆满收官,16个省份完成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公布。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举办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中国考古大会》《中国国宝大会》等节目反响良好。
2022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文物机构11340个,比上年末增加795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663个,占23.5%;文物系统管理的国有博物馆3782个,占33.4%。年末全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9.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8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2757人,占6.7%;中级职称24129人,占12.7%。
2022 年末,全国文物机构藏品5630.43万件,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4691.61万件/套,占文物藏品总量的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