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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建设50所左右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200个省高水平专业群,引领带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提高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建设20所左右五年制高职标杆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适度扩大专科本科贯通培养招生规模,鼓励本科学校适当扩大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规模。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积极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十四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就学的比例持续保持在70%以上,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保持在同期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体规模的30%左右。
同时,我省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设300个左右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探索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撤并淘汰供给过剩、低就业率专业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全面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紧扣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引导职业院校围绕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物联网、高端装备、智能电网等先进制造业,适度超前进行专业布局,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
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建立健全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产业学院。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发展。
推动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一批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发展的职教集团。实施职业院校产业教授选聘计划,每年从行业企业选聘200名左右的产业教授。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国有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5%设立学徒岗位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到2025年,建成50个产教融合集成平台、20个公共实习实训中心(平台)、30个紧密型职教集团。
支持职业院校海外建设“鲁班工坊”
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养和培训工作,促进职业教育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建设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充分发挥部省共建机制作用,打造一批标杆项目,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促进高职院校外国留学生教育提质增效。开发本土化国际职业证书考核标准,输出国际可通行的教学标准。实施江苏职业教育“郑和计划”,推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走出去”,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支持职业院校在海外建设“鲁班工坊”,拓展办学内涵。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强化了政策支持,实行财政性经费与专业大类、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强化职业教育财政保障,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须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高水平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享受普通本科同等水平,五年制高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力争到“十四五”末达到省定标准。鼓励各地在省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内,将职业教育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推行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