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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第十条 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联 系 人 :黄老师 吴老师
热忱欢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