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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不予准考。
三、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 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方式变更时, 请及时告知研招办, 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确定。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 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 14:00—17:00); 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150 分、 150 分。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300 分。会计、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外国语、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满分分别为 100 分、 200 分。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202 俄语, 203 日语, 204 英语二, 301数学一, 302 数学二, 303 数学三,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396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等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4.复试
复试在我校进行。 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专业课笔试均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 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根据《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 号) 文件要求, 在复试阶段需要加强对报考“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领域的考生工业工程知识和能力的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录的,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免试(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 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教育部公布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6.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 复试成绩, 综合审查, 择优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其户口、 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 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