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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我校将在报名结束后以及复试报到时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真实性进一步核查,核查通过者方可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具体要求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前给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三、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初试成绩公告为准),将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待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十四、调剂和复试工作须待教育部公布《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即国家分数线)后方可进行,具体内容、要求和安排届时请查看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十五、学校代码: 10451;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 186 号;联系部门: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264025。
十六、电话(传真): 0535-6681458;学校网址: http://www.ldu.edu.cn;研究生院网址: http://www.grad.ldu.edu.cn; E-mail:yzb@ldu.edu.cn。我校研招办不提供教材服务,所需教材考生可自行到网上或各地书店购买,或电话联系 0535-666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