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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
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第二条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
生网”(以下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第三条 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
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
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
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
两种。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
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
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推荐免试
第五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
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
任何处分。
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
第六条 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
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ii
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 2021 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
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
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
认等环节。
第七条 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
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
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第八条 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
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 2021 年 6 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
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
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
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
第三章 普通招考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
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2021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1 年我校研
究生新生入学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iii
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