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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在“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专栏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2021年,我校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实行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可查询研究生招生网。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