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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 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评奖比例:除特殊情况外,100%全覆盖。
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单项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以及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等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三助一辅”
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1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