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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2617761
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十八、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官方网站为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dufe.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可从该网址查询进入,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取相关信息。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