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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我校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2020级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提供多元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
(一) 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按照硕士生一定的生均标准,依据各学院学制内档案在校的研究生规模,将学业奖学金的经费额度划拨至各学院。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含学校拨款、自筹、校友捐赠等),结合发展目标与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自行确定规定学制内的评奖次数,并可以作动态调整。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参考标准
(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
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
2. 硕士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