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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0-01-06 09:21: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目前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招生专业: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程管理)7000元/学年,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14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1)工商管理(MBA):学费15000元/学年;

(2)工程管理(MEM):学费总计28000元;

(3)旅游管理(MTA):学费总计30000元;

(4)法律(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5)法律(非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6)公共管理(MPA):学费总计28000元。

3.以上标准若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三)住宿情况

住宿费:10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学校最新标准为准。全日制研究生,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均需在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四)奖助政策

1.全日制招生专业

(1)设立一志愿优秀生源奖励制度(标准:3000元/生);

(2)设有国家助学金(标准: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设有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

(4)设有学业奖学金;

(5)设有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6)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7)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若有变动,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以国家、河北省、学校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将不予学籍注册。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可不转至我校。

(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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