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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9-12-31 09:30:2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浙江师范大学   浏览次数: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列入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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