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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上海大学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美术学、戏剧影视学、社会学等特色人文社会学科;拥有国防科工局国防特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特种军用材料)、机械电子工程(特种机器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其中以无人艇特种机器人为代表性成果的智能运载科学与工程被评为国家一流学科,是近几年上海大学快速崛起的新的特色学科。
依托全国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上海大学的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9%,2019年全球QS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中国内地高校排行榜中,上海大学位居16位。
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止2019年5月,学校已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06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留学生人数4505人,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学校设有专门的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每年有近千名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