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教委(教育厅、高教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外事局(司)、教育局(司)、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
经全国外国文教专家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关于提高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效益的意见》及附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具体要求:
一、努力提高聘用外国专家的效益是我们整个外国专家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根本目的,各地区、部门和单位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关于提高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效益的意见》并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聘用专家的效益。同时,请各地区、各部门选择几个基础较好的聘请单位,进行对外国专家实行目标管理的试点工作。关于如何实行目标管理和评估聘用效益的问题,现在还都缺乏经验,希望大胆探索,积极开拓,不断总结经验。
二、在外国专家合同期满时,各聘请单位要认真填写《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成果报告表》,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各自的主管部门和地方教育、外事部门。请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区、市教育部门每年选择五至十份聘用专家效益显著的《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成果报告表》送国家外国专家局。
三、各聘请单位对聘用专家的各项效益,要随时记录在案,每学年结束或专家工作期满后,汇总填写《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效益调查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各自的主管部门和地方教育、外事部门。每年十一月底以前,请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区、市教育部门,分别汇总各自所属聘请单位的《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效益调查表》后送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在试行本《意见》时,各部门、地方和单位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
附件:1.关于提高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效益的意见
2.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成果报告表(略)
3.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效益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