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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差异主要在于语言形式,包括语音、词汇、句法、文体等。翻译就是用另一语言的种种形式表达相同的内容。然而, 语言的形武和内容是一个有机体,写文章换一个同义词还往往造成微妙的内容或效果变化,如今全套形式换得面目全非,内容和效果岂能毫无变化?钱钟书文中的一段精彩描写,说的正是这个问题:“从一种文字出发,积寸累尺地度越那许多距离,安稳到达另一种文字里,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和走样的地方, 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尽贴合原文。”
既然损失不可避免,翻译者所希望的就是尽量减少和弥补损失,同时尽量保住必保的东西。各种翻译原则(包括自称无所谓原则的翻译家在实践中奉行的原则)之间的差异,实质上就在于重点保的是什么,准备放弃的是什么。
在严复提出的原则中,全力以赴保的是译文效果,却放松对等的要求;林纾和庞微的实践,更进一步突出了这种原则,实质上成了“宁顺而不信”。
“神似”的原则正确地考虑了总体效果的对等、然而倡导者往往忽视翔实,实质上把“神”(精神)和“实”(事实)对立起来,重神而轻实,没有考虑到事实上的出入常常影响译文的效果。
主张直译的人,强调译文与原文语言形式柜似,为此情愿放松对于译文效果的要求,这就是鲁迅先生“宁信而不顺”的意义。“不顺”的语言是勉强可以理解的语言,因此可以说仍在接受有效的范围之内,更进一步的,就是“既要准确,又要通顺易懂,二者不可得兼时,首矣考虑准确”也就是放弃或暂时放弃译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