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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语委〔2018〕1号
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区语委:
现将《201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201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及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上海地方语言文化,努力规范公共场所外文使用,全面提高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文化素养,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管理体制,不断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基础服务,为服务国家语言战略提供有效支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文化自信。
一、贯彻规划标准,促进科学发展
(一)加大规范标准贯彻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和各学校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规范标准《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发布,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推动将规范标准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
(二)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普通话教育推广行动,开展国家通用手语比对语料库和监督测查工作,设计面向人机交互的中国手语篇识别多源语料库建设方案。提供语言文字服务,开展国际化大都市语言文字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研究,开展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提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语言服务能力调研。编写出版上海市语委白皮书《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2018年)》。支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和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结合各自实际试点建设国家语言文字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