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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遴选条件
特聘兼职教师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一、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可累计计算),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一)在大、中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起草编制1项行业或市级技术标准、规程;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承担过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五)在指导青年技术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学徒,传授技能技艺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三、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特殊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挖掘传播传统技术工艺、为师带徒方面取得实效,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