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精选9.9元!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市教委转发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2 15:07:5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4.联招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后,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

四、考试

1.考试科目。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教育部考试中心按照有关考试大纲命制试题。

2.考试时间。每年5月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其中星期六9:00-11:30考试科目为中文,13:30-15:30考试科目为英语;星期日9:00-11:00考试科目为数学,13:00-15:00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16:00-18:00考试科目为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全国联招考试分为6个考区,分别是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澳门。考生报名资格通过后,可选择任一考区参加联招考试。

4.其他事项。报考高校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高校联系。

5.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

五、志愿填报

1.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报考预科的考生还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六、录取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5] [6]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您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发布评论! 【马上登录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