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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启动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及国家级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范围
2018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2018年度申报工作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对象为相关专业已建的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或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项目的申报限额为2个。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为便于同时开展国家级项目的推荐工作,本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统一使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