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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高字〔2018〕6号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重点
2018年我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坚持“突出特色、科学布局、主动调优、控制规模”的工作原则。
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能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与社会需求结合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乡村振兴计划,积极参与“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建设,设置服务支撑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引领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人才的专业。
鼓励学校设置有相关专业作支撑的专业,逐步形成专业群,实现以专业特色彰显办学特色的目标;鼓励学校设置前沿、紧缺、交叉融合的专业,调优专业结构,注重突出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设置类别
专业设置包括专业新增、调整和撤销。专业设置实行备案或审批制度,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