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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高〔2015〕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北京高校学生访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5年市教委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5年8月16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6日
北京高校学生访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更多北京亟需的高水平人才,2014年起北京市组织开展学生访学工作。为加强对项目及项目资金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央共建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实施要求,制定《北京高校学生访学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访学项目”)。
访学项目主要目的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部署,通过推动北京市属高校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院校交流访问学习,培养北京亟需的高水平人才,促进北京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市属高校与中央院校、海(境)外高校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市属高校教学团队建设,使北京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更加紧密契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二条 访学项目是指北京市属高校选派学生到中央在京高校或海(境)外知名院校访学的项目,即从市属高校中遴选出若干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本科学生,输送到在京中央高校或海(境)外知名院校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契合的优势专业,开展长短期访学活动。访学项目包括“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两类。双培计划是指从项目参与高校招生过程中或在校本科生中遴选优秀学生,到在京中央高校学习;外培计划是指从项目参与高校招生过程中或在校本科生中遴选优秀学生,派到海(境)外高校学习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