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五、认真落实民族教育发展保障机制
(十六)加大民族教育保障力度。将民族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在教育发展规划中优先谋划民族教育,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民族教育,在财政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民族教育。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原则,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改善民族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平等享受优质教育需求。坚持首善标准,加大对民族教育特色专业、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的资金支持,加强民族教育学校特色建设。
(十七)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将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健全完善“优先为民族教育学校(幼儿园)充实毕业生、优先安排进修、优先考虑民族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培养”的“三优先”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师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民族教育干部教师培训,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民族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个人发展、绩效奖励等相关待遇机制和激励奖励管理制度。
(十八)不断强化民族教育科学研究。认真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民族教育科研规划)》,加强对“十三五”民族教育科研课题的组织和指导。完善支持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务民族教育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北京市民族教育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民族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广泛普及民族教育理论。
(十九)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民族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数字化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民族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力度,进一步服务民族教育学校特色发展。引导支持民族教育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实践。支持民族教育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民族教育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