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精选9.9元!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1 14:39:4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十一)强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预科培养改革,不断优化培养学校布局,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民族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十二)健全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完善灵活开放、衔接互通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和全面发展需要。


  四、进一步强化内地民族班的教育管理服务  


  (十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横向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由市教委牵头,市委统战部、首都综治办、市网信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宗教局、市支援合作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纵向联动协同机制,健全市、区、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联通、反应迅速的工作格局。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教育、综治、公安、民族、宗教和学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为内地民族班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思想意识,增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阵地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法治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宣传教育,使学生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十五)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堂教学,加强教研工作,提升教学质量。配齐、配好、配强教师,使班师比达到1:8。提高教职工待遇,在评聘职务(职称)、评选先进时给予倾斜,在选拔任用上优先安排。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倾斜。定期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家访,提高育人效果。尊重清真饮食习惯,加强清真食堂建设。完善办学经费投入机制,为内地民族班办学提供经费保障。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5] [6]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您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发布评论! 【马上登录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