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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1 14:39:4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进一步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


京教基二〔2017〕16号  


各区教委、各区民委(民宗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进一步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从首都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出发,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维护首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平等优先并行。将民族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促进民族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优先和倾斜原则,办好民族教育学校,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结构质量并重。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重视顶层设计,优化民族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民族教育质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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