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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1-13 09:49:29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七条 结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结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结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四)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八条 肄业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肄业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研究生、本科或专科),肄业;


  (三)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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