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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文学“狐狸”意象之浅谈

发布时间: 2020-06-25 09:13:40   作者:王清玄   来源: 北方文学   浏览次数:
摘要: “狐狸”在文学中,更多人认为它是一种象征。但是,它也可以成为意象,《文化的释义》序言中,格尔茨指出:“人类是由自己编制...



 摘 要:意象是一种符号,是一种蕴含了个人审美情趣和文化倾向的表现符号,与文学主题紧密相连,动物、植物等可见物都可以成为意象。“狐狸”作为一种文化意象,反映了中法两个不同民族之间不同的文化沉淀、审美倾向与艺术表现。


  关键词:狐狸;意象学;中国文学;法国文学狐狸 

  “狐狸”在文学中,更多人认为它是一种象征。但是,它也可以成为意象。《文化的释义》序言中,格尔茨指出:“人类是由自己编制的意思的网眼所职称的动物。”文化便是这样的网眼。[1]文学是文化的物质反映。太阳、海洋、龙、凤等,都代表着特定意义。意象是特定时期文化的集中反映,狐狸在中西方文学作品出现的历史也是其所凝聚的文化意识形态的发展史。


  在元明清之前,狐狸在中国文学中一直是一种被敬畏的形象,还称不上是意象,如《山海经·南山经》中:“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这不蛊。”这种源于原始社会人们对自然的畏惧与崇拜、以及到了宋朝时理学的束缚。直到清朝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狐狸意象逐渐清晰。


  法国真正将狐狸人性化、意象化的作品,是到了法国中世纪中叶的《列那狐的故事》,它是该时期市民文学的两颗明珠之一(另一部为《巴特林笑剧》)。后来,又有一部文学作品《小王子》,也成为狐狸意象的奠基者。


  中法文学史中“狐狸”审美意象发展迅速的原因,是大致相同的。它们都是文学世俗化、经济商品化、市民阶级兴起的产物。


  中国从元代以后,城镇崛起,商品经济繁荣,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中国古典世情文学走向世俗化,狐狸意象也走向民间,从图腾走向人形,再从人形上升为意象,人们用狐狸表达了民间文人对善恶是非的判断,讽刺现实黑暗,褒扬正义。


  法国中世纪中叶,城市建立发展,市民阶级壮大,与统治阶级的矛盾日益加剧,《列那狐的故事》应运而生,它将狐狸人性化,假托动物世界,映射人类社会,揭露上层阶级腐败,表达市民阶级的情绪。


  两个民族文学树立的狐狸形象对两个民族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创造了两种不同的意象。

  一、从狐狸到女性。


  狐狸的刻画虽在蒲松龄那里达到顶峰并有所转折,但是并非他所发明。中国传统文化语符中,狐狸是作为女性中“恶”的象征物存在:妖冶艳丽的容貌,狐媚男人,宣淫无度,包藏祸心,阴险狡猾,是“女性恶”的代表。[2]狐狸的女性倾向,使之带有了性别符号。提到女性为何选中狐狸?只能揣测,狐狸的体型与面部轮廓,符合中国古代男子对异性的审美要求。


  许慎《说文解字》对“狐”的解释是:“狐,妖兽,鬼所乘也,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居,死则丘首,从犬瓜声”骆宾王的诗句中云:“峨嵋不肯让人,狐媚偏能惑主。”以至千百年来,狐狸在中国世人心中是阴险狡诈、“害人精”的代名词。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有了狐狸二字,都会有一种进入了诡异令人生疑的气氛中。这充分表现了中国古代传统封建社会中,男权话语占据主要地位、男性对美貌女性既向往、渴慕又出于礼教束缚而排斥、歧视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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