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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特色很浓的词语直译成英文时,常带有“中国味”。如何对待“中国味”是一个争论了很久的问题。现在大多学者认为有很多东西毕竟是中国独有,还从来没有被英语描述过,处理这类词语也应按语言学上的原则“名从主人”。既然是中国的特有事物、观念,就应“以我为土”,不可过分迁就西方读者。事实上从过去到现在我国一些看来中国味极浓的译文都被西方人接受了,并收入了他们的字典,如pailoo, kaifang,guandao等。从英文的角度来说, 西方人也乐意收集一些他们没有的表达法,特别是他们没有的事物名称和观念;反之亦然。英译中也有很多直译,也有很浓的洋味表达,如David Camp就译成“戴维营”,而没有按含义译成“美国总统度假村”。
可能有人会对中国英语这种处理方法不以为然,认为不“正宗”。但问题是何为“正宗”?美围英语对于英国英语来说能不能算“正宗”?英国英语本身就其50年前的文本算不算“正宗”?实际上,不可能有什么原封不动的“原汁原味”的东西。“原汁原味”只能是暂时的,长期如此就意味着僵化和停滞不前。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顺历史者昌。如果要过分地坚持“原汁原味”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英国英语,更不用说美国英语了。何况中午文明中还有许 许多多独一无二的东西,英语中连对应的说法都没有,何来英语的 “正宗”之说?反过来,如果真要说“正宗”,对中国的独特事物和文化要素来说,在任何语言中的“中国说法”应该是最“正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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