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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风格论不同于一般的文艺风格论,不同之处是由翻译的特征和翻译的原理决定的。正是由于翻译理论界对翻译的实质和基本原理缺乏科学的范畴研究和系统的理论分析,因此长期以来,翻译界对翻译风格的理论研究未加以重视,更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
从中国文艺理论传统上看,一般文艺风格论主要研究作家或作品的思想内容、语言文采与时代特征三者的统一性、形式的多样性 (体裁)以及文采(情采)的表现规律和总体的艺术感染力诸要素。现代文艺文体学则主要关注语言的变体,并认为风格产生于对常规 (norms)的变异。现代语言文体学认为风格学可以有三个层次的研究领域:基础层次是对语体的研究,即言语各等级(levels of speech) 如正式体、非正式体的结构特征;也包括按社会交际功能而分类的文 艺体、政论体、公文体、科技文体,等等。在现代文体学中,这种按文体社会功能分类对语言进行结构分析的文体学,叫做“功能文体学” (Functional Stylistics)。文体研究的第二个层次(中间层次)是对体裁的研究。语言各等级都有体裁问题,即因体裁之不同而产生的语言上的变异,研究的中心以文学样式(genre或体裁,指诗歌、戏剧、小说等等)的语言变异为主。最高层次的风格研究关注的是作家及不同流派的语言变异及总体风貌。这也是传统的文艺风格学阐发最多的领域。但传统的风格分析在我国和西方常常带有直观的模糊思辨的色彩。
很显然,一般风格论的研究课题和领域并不完全或直接适用于翻译的风格论。
翻译风格论关注的中心是原语风格意义的表现,以及在对原语的风格意义分析的基础上获得译文风格对原语风格的“适应性” (adaptability);也就是说,我们研究的不仅是原语的风格表现手段, 而且还包括如何使译文在与原语的对应中力求在风格表现上做到 “恰如其分” (appropriateness ),按德国译论家本杰明(W. Benjamin, 1892-1940)的说法,就是使原著“再生”(afterlife)、使原著风格在译语文化中获得“生命的延续”--- 实际上应该说是一种新生。可见风格翻译具有一定的原创性(originality)。但无论如何,在初始状态,译文风格还是不能不具有对原著风格即所谓“原型”(prototype) 的相对的依附性, 这种相对依附性使我们得出如下推论,并据此明确风格翻译的目的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