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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一切方法、技巧都必然最后落实在如何操控译文这一 点上:恰如江上行舟者靠的是手中一把桨。我们既要注重局部表现 之贴切得体,又要悉心顾及行文整体之收放自如。
毫无疑问操控译文而能得心应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透彻领悟了原文的深层意蕴;第二,彻底理清了原文的行文脉络;第三,意念表述能精于虚实得体;第四,遣词设句能做到增删相宜。以上四项第一、第二着眼于对原文的理解,第三、第四着眼于对译文的运筹。这四项大体相当于斯坦纳的释义学程序论要旨:Trust(信任),Aggression(侵入),Import(吸收)与 Restitution (补偿)。
1. 译文操控的基本指引
译文操控取向是一种价值取向,呈现出某种侧重、某种倾向:
(1) 交流效果取向
以交流效果为操控译文的基本考量,接连传统的“sense-for-sense”(意义对意义)论。但当代西方的交流效果取向走得更远,极端的交流效果论者只顾译文“流利”,实际上已将意义 边缘化了。
(2) 概念模仿取向“概念”指“意义”,“模仿”指语法“形式”,接近传统的“word-for-word”(词对词)抢。西方现在仍然有不少人持此论,而法律公文、政府文书也都照此办理(如在欧盟机构及欧洲的多语流通区)。
(3) 混成兼容取向
棍成兼容的取向兼顾了达意、适体、形式模仿等等,翻译的多重传播功能,不失为可取的一种操控原则(功能原则),也符合中国重调和的翻译思想。需要注意的是在操控中要注意文风的基本统一性,即所谓“混成”应提升为“浑成(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