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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Lewis) (1985)用来表示文学翻译中极端做法的一个术语。滥译一说的使用,源自德里达(Derrida) (1978) 所说“‘好’的翻译一定会滥用文字”(转引自Lewis,1985: 39),其基本点是把翻译看作“必定会引发对原文进行解释的一种表现形式”(Lewis, 1985: 39),同时也看作既有得又有失的一个过程(1985: 40)。路易斯强调要避免“弱势的、无创造性的翻译”(1985: 40),亦即译者通过“把重心置于信息、语境或概念上,而不是语言构造之上”所作出妥协的翻译 (1985:41)。他认为,译者应当选择“任何可能扰乱、强迫或滥用语言和思想,任何可能在未用言辞表达或无法用言辞表达的东西当中追寻未曾想到或无法想到的东西”(1985: 41)。他所说的意思,也许包括试图运用根本不属于目标语言的话语类别和表达模式。因此,他把滥译界定为“强势的、有力的翻译, 它重视尝试使用新的语言表达,对语言习惯进行改变,用符合译文自身特征的文字去对应原文的多重或多元表达手段” (1985:41)。这样一来,滥译一说的使用就引出了一种新的忠实[Faithfulness]概念(1985:42)。在此种翻译中,译者对于翻译过程中无可避免的走失进行补偿,做法是采取滥用文字的手段,获取“文本能量丛”(1985: 42),以便使原文的“能量和能指行为得到更新”(1985: 42)。然而,路易斯同时也指出,“译者的目的,是对于原文中出现的滥用文字,釆用相同方式在另一个环境里加以再现……[以及]对此加以调换、重组和引申”(1985: 43)。可以说,滥译是译者在再现原文的滥用文字与为了补偿翻译行为走失而改写或引申原文之间所作的一种复杂妥协(1985:45)。另见 Foreignizing Translation [异化翻译]、Resistancy [阻抗]。详阅:Lewis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