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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之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清单——上海、广西、云南

发布时间: 2019-04-25 15:07:36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公共招聘网   浏览次数:


二、支持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政策


(七)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核发时间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证书之日起算起),可按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的补贴标准上限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起可享受补贴的工种目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019年1月1日起,围绕我省“五网建设”和“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各地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实际,我省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补贴标准上浮30%。每年将公布新的《提高补贴标准职业目录》。2019年调整提高了电工、焊工、美容师、育婴员、茶艺师、汽车维修工等25个工种的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同一参保人员每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


(八)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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