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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8-10-31 14:27:4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在“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中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来华留学人才培养,为沿线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国内学生赴人工智能领域优势国家留学,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留学的支持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

六、《行动计划》在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方面有哪些部署?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应用。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高校在智能教育、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城市、智能农业、智能金融、智能司法和国防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应用示范;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推动在教育、文化、医疗、交通、制造、农林、金融、安全、国防等领域形成新产业和新业态,培育一批人工智能技术引领型企业,推动形成若干产业集群和示范区。重点推动智能教育发展,发挥人工智能在学校教育教学变革、学校治理方式变革、终身在线学习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支持地方和区域创新发展。根据区域经济及产业发展特点,围绕国家重大部署,加强与京津冀、雄安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等区域和地方合作,支持高校、政府和企业共建一批人工智能领域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性、原创性研究与地方、企业需求对接,加速地方转型升级和区域创新发展。

七、怎样确保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

为确保《行动计划》的落实,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教育部加强支持和引导。优化资源配置,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适当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标,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模式,全面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加大向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的倾斜力度;加大引导培育,通过教育部科学事业费,加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引导高校开展跨学科探索性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等方式加强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二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主动加大探索和支持力度。要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目标,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探索力度,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交叉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及时总结报送本校或本地高校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重大项目实施、理论技术新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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