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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1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1-25 09:23:5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厦门大学   浏览次数: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我校预计将在2020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21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4.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姓名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5.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6.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 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九、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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