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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学校复试分数线具体划线方法和标准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而定,择优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翻译硕士学制二年,学校安排住宿。
十、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5、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注:
1、以上各方向均可自愿参加英美名校联合培养,学院在录取时会针对生源情况进行专业方向调剂。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括号内为拟接收推免人数),具体专业招生人数、接受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生源状况有所调整,此数据仅供参考。接收推免生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公布各专业实际已接收推免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