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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37人。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和生源状况,学校保留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另设“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5人,报考专业不限。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的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两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不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