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精选9.9元!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文章 > 翻译考试 > 正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研等四类考试作弊属犯罪,最高判7年,今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19-09-19 09:22:4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次数: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考研等四类考试作弊属犯罪,最高判7年,今日起实施。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的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布的司法解释,还专门对“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说明↓↓↓


  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在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因作弊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也明确规定为“情节严重”;另外,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同样规定为“情节严重”。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所涉考试的不同,组织考试作弊或者提供作弊器材等帮助的违法所得数额相差较大,基于严厉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考虑,将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解释》明确了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2)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微信公众号

[1] [2] [3] [4]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