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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我院各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名额及其他要求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和计划以本调剂办法中明确的专业和人数为准。
根据招生院系所申请,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一)校内调剂
1、政治学理论专业有7名缺额。原报考外交学专业,未达到外交学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在333-336之间且外语语种与政治学理论专业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调剂到政治学理论专业参加复试。
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以下简称科社)有10名缺额。原报考国际关系专业,未达到国际关系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在329分以上且外语语种与科社专业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调剂到科社专业参加复试。
3、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有9名缺额,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有7名缺额。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翻译专业(英语口译)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二)校外调剂
1、世界经济专业有2名缺额,仅接收报考世界经济、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术型)、金融学(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世界经济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数学)。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9分,专业课不低于74分。
2、政治经济学专业有2名缺额,仅接收报考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数学)。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9分,专业课不低于74分。
3、西方经济学专业有2名缺额,仅接收报考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西方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数学)。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9分,专业课不低于74分。
4、金融(专业学位)有10名缺额,仅接收报考金融(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金融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数学)。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9分,专业课不低于74分。
5、日语语言文学专业有4名缺额,仅接收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总分355分以上,单科符合我院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